针对第13/2020/QD-TTg号决定(第13号决定)中已列入电力规划但不符合固定价格条件的项目,工贸部建议政府出台关于《 光伏发电价格确定试点计划》(试点计划)决定,使许多正感不安的投资者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
工贸部初步统计显示,目前已有总容量为610兆瓦的8个太阳能发电项目补充列入电力发展规划,但据第13号决定,上述项目不符合固定电价机制条件。
此外,在13号决定颁布后,还有总容量超过1100兆瓦的21个太阳能发电项目已在2020年7月1日下发的221/ TB/VPCP号通报中被政府统一补充列入规划,并与103个太阳能发电项目一起完成了申请材料审核。上述项目的电价则要求按竞争或竞标机制确定。
按电价选择项目的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且项目手续将于2021年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
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局局长黄进勇表示,为确保电价具有竞争性,工贸部将提出选择《试点计划》中太阳能发电项目总规模中相当于总功率60%的项目参与试点。
因此,规划中的8个项目和已获批准补充列入规划的21个项目,总容量近1800兆瓦,如《试点计划》提议获批,预计将选择1000兆瓦适用试点电价。
据说这是光伏发电项目投标新规出台前,补充列入规划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解决办法,至于固定电价则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原标题:越南光伏发电电价再由固定转为试点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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