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有序扩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等绿色能源供给,支持盐城等地建设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实施能源系统提效工程,推进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等各类试点,加快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
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和用能监测预警,完善新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创新市场化节能减排手段,推动长三角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南京市南部新城中芬低碳生态示范区、常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低碳城市。
到2022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清洁能源装机超过6500万千瓦,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8%。到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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