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起点上,在相当多的人总结过去的十年、展望未来的十年之后,所有人都受到了压力、嘲弄、震撼甚至是震慑。这一切,都可以归因于突然发生、并迅速蔓延的另一场非典型肺炎疫情——Covid-19。
尽管,作为流行病疫情,它会过去,或早或晚;它会变得不再那么可怕,社会成本或大或小。在它最终要成为历史的那一天,我想我们会收获很多的经验与教训。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会更加敬畏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人文,珍视赖以生活的社会分工合作,珍惜赖以存在的彼此依靠。
从武汉封城开始,我们经历了噩梦般的五个星期,仿佛煎熬了5个月,甚至5年。而与此同时,悄悄到来的3月中旬,也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5周年的日子。这5年却有一瞬的感觉。
过去5年,笔者在《能源》杂志陆续发表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成功标准与动力——基于9号文的讨论》(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两年回顾:好的、坏的与讨厌的》(2017年)和《电力体制改革需重新聚焦体制》(2019年)。
5年,我国电力部门的变化不大的说辞对持续努力中的同事可能有失公平。但客观上,笔者必须强调电网管理体制、行业与企业文化、电价机制手段与水平比较等方面的“社会认识水位”有很大的提升,对于建设怎么样一个不同的电力系统与部门,有了更多的“公约数”。在局部领域,比如输配分开、售电等领域有些零星的新的进展。
但是就起作用的体制机制而言,也的确没有什么变化是不可逆,与之前存在截然不同的范式。我国的电力行业仍旧是个理论上成本为基础,实际上安全为目标,成本要求存在巨大弹性,也并不存在强管制的计划经济部门。
在这样一个5年的心理节点上,笔者对电力体制改革的难度的思考之后,也产生了众多的敬畏,类似于对于病毒的破坏力与影响的敬畏。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的难度,要大大的高于肺炎的缓解与治理。
本期专栏,笔者对电力治理与病毒应对将进行各个维度特点的比较,回答为何电力体制改革更难的问题。这种比较,主要从改革推进以及应对疫情的“政策推动”与“需求拉动”两个视角来展开。
电力安全事故的反应时间远远短于病毒
电力系统与病毒防疫都面临着风险(概率)与不确定性问题。理论上,紧急=概率*损失*反应时间/(避免失控的)干预时间,也就是说一个事情的紧急程度与概率、反应时间等几个变量相关。
就新型肺炎而言,其概率很大,一旦发现可以很快干预(比如就地隔离)。相比于反应的速度,它考验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韧性、资源厚度以及充分性。
而电力部门是需要随时保持平衡的部门,任何的电压频率偏离标准值超过一定范围,都会造成从电器损坏到大停电等一系列问题。这个系统发生事故在失控之前,往往留给人们的反应时间与干预处理时间都非常的短,比如几秒内就可能系统持续震荡从而造成连续性的停电事故的扩大。从而,这个系统的安全保障一直像一根绷紧的“神经”。
任何大的改变与变化,决策者必须衡量其潜在的技术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甚至是政治后果。改革的动力与意志不可避免的,将弱于病毒的防控。
“层层摊派”适用于病毒,但是对电力不适用
前苏联国家往往先有理论、然后再有实践,我国则往往先有实践,或者说“摸着石头过河”。一个有效的计划体制(比如苏联)跟一个无效的计划体制(比如印度)之间的差别,往往要大于一个计划体制跟市场体制之间的差别。我们电力行业的计划体制的有效程度,也介于苏联与印度之间。
“层层摊派”是计划经济实现某个集体目标的法宝,尽管在很多时候,它很没有效率,无法考虑搭便车与激励等约束,也违反基本的专业化与法制原则,往往只能处理总量问题,而没法子处理结构性问题。但是必须承认,它的有效性大部分时候是没有问题的。对于病毒的治理就是这样,我们看到了很多的“层层摊派”做法,非常之有效。
比如我们看到,应对疫情过程中,我们反复听到“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人民日报称要“明确具体责任,一级带一级去干,一环扣一环去抓,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逐一落到实处”。这是一种典型的“层层摊派”的治理方式。
电力部门恰恰是一个无法层层摊派的部门,它的范围经济特别显著,甚至是唯一选择。
典型的,我国有5级调度,最高级的国家调度中心属于“没有责任,只有权力”的特权机构,负责割裂统一市场的特权线路的潮流计划设定;省级调度是一个需要为系统平衡负责的实体,它却不能把它的责任进一步摊派给下一级市级与县级调度。因为电力的平衡,往往是越大越可行,因为可以有效平衡出力特性与需求特性不同的电源与用户。
几个地区的共同的最大负荷,一定小于每一个最大负荷的加总(也就是说,最大负荷出现的时间是不同的)。你无法把电力系统平衡责任摊派到每个市县,每个工厂或者每个电厂,说“压实责任,你自己平衡吧”。这无疑是荒谬的。
正因为这个特点,电力部门很多政策的讨论,如果暗含着“层层摊派”的政策工具与实现方式,而缺乏有效的其他政策工具,就会彻底沦为空谈。电力部门的问题往往需要更加的专业化,而不是采用整体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这也是我国的电力现货改革试点为何无法在“有效性”上推进的一大原因。
省级政府领了任务,无法像“煤改电”、“污染治理”、禁止散煤燃烧等总量问题一样,分解到各个市去要求实现。短期市场解决的是成本最小化生产的基本效率问题。如果你把其他额外的约束加给它,那么这个市场就完全失去功能,成为一个玩具了;也因为严重的价格扭曲,不可能发育的起来。
病毒的对付手段是“隔离”,但是电力体制改革无法在真空展开
病毒,无论多厉害,我们都有终极武器——隔离以及俱焚,比如对付恐怖的埃博拉。这种方法短期是有效的,它意味着经济活动的损失甚至停滞,但是长期上往往是有益的。因为最开始,没有人可以打保票说应对的措施过于宽松或者过于严格了。严格往往是风险管理的应然甚至唯一选项。
但是电力体制改革,无法隔离开国民经济以及与其他部门的互动展开,而这种互动,很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甚至是决定改革生死的结果。决策者至今也没有发出过“宁愿冒着断电的风险,也要坚决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信号。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所以夭折,无疑也是这个原因——衍生影响。2005年东北电力市场试运行,恰逢电煤开始涨价,抬高了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仍旧沿袭着相对固定的模式,传导不出去,中间出现亏空。东北电网北部发电高价上网,南部用电低价销售的情况,以致东北电网公司16天亏损了32亿人民币。
按理说,这完全是煤价上涨的影响,跟市场改革完全无关,在煤价下降或者(应该)价格传导之后还能够有效的补回来。但是现实的问题是,建立一个资金蓄水池谁来首先出钱无法落实,从而造成了继续改革的困难。
病毒治理外在对象,而电力体制要触动人的利益
病毒作为敌人,是明确的,外部的。而电力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最大的人造系统的自我革命,革命的途径是体制与机制,尽管有可能做大蛋糕,但是存在“帕累托改进”(所有的人都受益,无人受损)的机会与体制基础设施几乎不存在,必然要触动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很大的利益。即使存在通过转移支付使得所有人都受益的理论可能性,但是现实中转移支付的政治可行性往往也很低。
东北电力市场的试运行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互联电网的存在,理论上会做大蛋糕,但是无疑电力输出省份要抬高电价而成为受损者,而转移支付又存在操作性与技术性困难。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电力过剩,输往辽宁,认为辽宁省有责任多涨电价,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不涨或少涨一点。而辽宁省并不同意,认为依靠本省市场消纳其他两省多余电力,不应承担更多责任。这造成了改革最终散伙。
电价手段改革,取消交叉补贴也是一例。5%的人群,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是公共政策与社会帮扶需要聚焦的对象,对其补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但是这个补贴从哪里来,是个不得而知的问题,从而还得扭曲价格,让95%的不需要补贴的人来搭5%的“便车”。
人们对病毒有切肤之痛,对要精算的高电价没有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电力部门采用的是成本为基础的煤电标杆电价机制,以及保证的小时数。电价波动非常有限。默认的建成了就给足够小时数回收投资的做法已经形成惯性与习惯,对部分所谓专业化调峰机组也一样,往往也给3000小时甚至更高,从而有效的降低了高电价投资回收的必要性,使得高的生产侧电价不再(必要)出现,天然气机组(管制)价格也就比煤电高两倍,甚至更少。这部分减少的小时数通过全体其他机组分摊,使得其长期平均成本上升。
全年统计来看,这种电价安排(比如365天4毛的电价),其总的系统成本,往往要高于一个360天低电价(比如3毛5),但是夏季用电高峰有那么120个小时高电价(比如1.2元)的系统。
从消费端,价格上涨的风险也被完全限制了,电价几乎整年甚至几年都没有变化。这是一种“朝三暮四”的安排,但是笔者也很难否认这在政治上往往是屡试不爽的。人们可能更加在意那120小时令人咋舌的1.2元的高电价,而不是365天每天被撸0.5元羊毛的“温水煮青蛙”。事实上,后者的全年总负担要比前者更重。
比如在美国德州夏季用电高峰时期我国部分媒体非常吸睛的报道——《每度电63元!美国德州电价高出中国几十倍》。事实上,全年来看,德州的平均批发电力价格也就不到4美分/度,比我国大部分省份的煤电标杆电价(需要扣除税比较)要低的多。这种故意的信息误导,我国消费者协会应该有个是否涉嫌欺诈的说法。
所以,公众对电价是没有切肤之痛的,但是对于病毒,那种真实与想象中的恐惧是现实存在的。因此,消费者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压力与推动是不同的。
理解病毒比想象中容易,理解电力部门比想象中难
网上很多的短片给人们充分讲解了防疫的知识,以及快速积累起来的治疗经验。人人都有意愿有望变成半个病毒治理的专家,理解其传染的路径、途径、传染力与病理影响。病毒会变异,但是趋势是越来越弱。但是在电力部门,可再生进入电力系统完全是个全新的挑战。
这一点对我国尤其是成立的。传统上,我国的调度体系需要每一个机组都完全接受调度的指挥,所谓“接受调度指令”,可调可控。尽管这完全是一种没有必要、过度与无理的要求,但是它的确是很有效的。现实中也缺乏强有力的反对力量,促进“系统如何实现平衡”的范式的改变,因为运行了几十年也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可再生能源,是一个从技术性质上就无法完全可控的发电类型。调度体系最初采用非常保守的“切除”来实现安全目标,造成了巨量的限电弃风。随着可再生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变化更加迅速的光伏),这种系统平衡的范式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
从这个视角,可再生能源并网,对于我国仍旧处于计划体制的电力部门,特别是电力调度范式,是个“从地狱来的问题”。这一点,因为其专业性,还很难为社会公众、甚至是部分业内人士所理解。
治理病毒效果好坏比电力系统好坏更加容易衡量
当有一天疫情最终过去,对于治理病毒的集体行动是好是坏,是否足够有效与有效率,我相信整个社会都会有一个评估。这种评估包括对过去采取的行动与方针的回顾,回答一个“当时的高度混乱与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更好的方式去处理这种情况”的假设问题;以及包括对从这起疫情的总结分析吸取教训,会引发何种的未来的管理体制、应急机制以及人员组织调配上的改变。这两方面,都是现代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
这方面的社会要求将是明确的。相比而言,电力部门的好坏以及改革的成功与否,似乎更加不可衡量或者争议巨大。比如,对于我国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电力行业领导人,其在意的事情往往是两个,第一个是安全;第二个是个人晋升。第一个往往是第二个的前提与必要条件,但是远远不够充分,并且标准存在模糊性,以至于现实中这些企业的行为中,相当部分“耍杂技”的成分存在,为了社会能见度。
比如《甘肃风电光伏电站集群开发 新能源并网瓶颈即将破解》一文称:甘肃酒泉风电基地创造了距离负荷中心最远、集中并网规模最大、送出电压等级最高等一系列风电发展记录。这是典型的“耍杂技”行为而无法证明其经济与社会理性。
一个高效的,充分开放竞争与严格监管的电力部门与体制,对于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几乎是决定性的。以上的这些维度的比较,并不是要说明电力体制改革是没有必要的,而是说我们要客观看待它的难度,增强对于改革进程与可能反复的耐心与韧性。对于我国而言,彻底透明化、改革现在的5级特权自由量裁调度体系,是解套电力部门几乎所有问题的“钥匙”。这恰恰是过去所有的政府文件与改革方向都未曾涉及的方面。
十四五电力规划,需要首先是一个电力改革规划,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经济效率)以及操作性目标(特别是调度明确的价值观与衡量标准、系统透明度、输配体系产业组织等)、时间表、路线图与组织体系。
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决策者对此是有清醒认识的。我们对电力体制改革始终抱有积极的期待与坚定的信心。
原标题:为什么电改比消灭肺炎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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