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文件要求:占用土地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与农业种植结合,鼓励利用灰场、采煤沉陷区、水面等减少土地占用的项目,鼓励引进具备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优强投资企业实施综合配套开发建设,项目配置优先向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地区倾斜。同等条件下,2019年竞价项目建设完成较好的单位和市(县)申报的项目优先纳入计划。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要于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计划及相关材料上报至省能源局。
原文如下:
关于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光伏发电开发企业:
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申报准备工作,促进我省高效清洁电力产业健康发展,现拟开展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申报工作,请根据各地电力送出消纳能力及时上报。
一、申报程序
(一)各县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申报项目遴选,根据区域电力送出消纳能力、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等向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计划。
(二)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本区域送出消纳能力(见附表)统筹考虑区域平衡、项目布局,认真审核辖区内各县申报项目,确定本地区的项目计划并上报省能源局。
(三)省能源局对各市(州)上报的项目计划和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贵州省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开展有关前期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计划申报规模。各市(州)和县(区)申报的项目计划规模要按照本通知所附区域送出容量安排,同时可按容量规模的20%增报备选项目。未列入本通知容量规模计划的市州申报项目需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送出消纳承诺意见。
(二)提供有关项目材料。申报项目计划需提供:当地政府对项目出具明确的支持意见,县级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正式不涉及管控因素可开展项目建设的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资信材料;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消纳及接网意见。
(三)项目配置要求。占用土地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与农业种植结合,鼓励利用灰场、采煤沉陷区、水面等减少土地占用的项目,鼓励引进具备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优强投资企业实施综合配套开发建设,项目配置优先向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地区倾斜。同等条件下,2019年竞价项目建设完成较好的单位和市(县)申报的项目优先纳入计划。
(四)上报时间。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计划,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附支撑文件材料)上报省能源局,并附电子版等。
联系人及方式:省能源局新能源处罗春林;联系电话:0851-86891194;电子邮箱:79165916@qq.com。
附件:1.2020年贵州省各市州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电力送出消纳规模表.xls
2.2020年贵州省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表.xls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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