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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纳空间配置“错位”,平价光伏项目申报受阻

   日期:2020-04-26     来源:光伏们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综合能源服务网讯:眼看着距离国家能源局要求的4月底上报平价项目名单还剩一周了,山西的政策怎么还没出来?估计赶不上了这次
 中国综合能源服务网讯:“眼看着距离国家能源局要求的4月底上报平价项目名单还剩一周了,山西的政策怎么还没出来?估计赶不上了这次平价申报了”,某投资企业相关负责人抱怨道,政策到现在还不出,还要准备需要的材料,很难赶得上这次的统一申报了。

不仅是山西省,目前已经有18个省份发布了2020年光伏、风电建设通知,但吉林、山西、浙江等GW级的省份仍未发布相关文件,据光伏們了解,部分省市政策迟迟未发布的原因主要是电网公司一直未明确具体的消纳空间。

实际上,在已经发布通知的省份中,除了黑龙江、湖北之外,截止目前,其他省的平价项目的省级申报时间基本已经截止,但因为消纳空间未定,各省无法确定2020年的安排规模,所以迟迟无法明确平价项名单。

2020消纳空间被“卡”,平价项目难定夺

从2019年开始,消纳已经成为当前光伏、风电新增规模的前置条件,这在主管部门的若干文件中也体现的非常明确。

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后于3月底前及时对社会发布。

在此大背景下,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新能源开发企业都在等待各地区电网可消纳的具体数值,来安排项目开发重点区域以及并网安排。

光伏們了解到,消纳空间的确定已经经历电网公司的汇总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核、电规总院测算等数轮调整,但目前仍未得到明确,据悉,因对消纳空间意见不一,该文件目前被卡在国家电网总部。

根据光伏們了解到的消息,此次消纳空间的核定标准综合了多方面的因素。对于开发条件较好、消纳受限的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主要受限于电力系统技术消纳能力,主要包括用电负荷增长情况、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省内及跨省跨区电网输电能力等因素。对于条件一般、消纳受限较小的地区,除考虑电力系统技术消纳能力因素外,还综合考虑了前期项目储备情况、资源开发条件、开发经济性、地方政策导向等因素。

此次消纳空间的测算,在保证风电、光伏利用率达到预定目标的前提下,还适度放宽全国新能源平均弃电率至5%、是否扣除一季度弃电量的两个情形。

据了解,电网公司在最初的上报版本中给出的消纳空间约为32GW,经过协商调整之后,总规模上调至40GW左右,在放宽限电率以及扣除一季度的情况下,消纳空间可增至45GW左右。

但目前最终的数据仍未得到多方的认可,导致不少省份虽然已经启动申报工作,但因为没有消纳空间数据,也无法确定批复规模,也有部分省份在等到电网的消纳数据再出台申报文件。

平价项目批复至少要考虑未来两年的消纳规划

尽管消纳空间已经成为光伏、风电年度新增规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平价项目都是跨年度建设,当地主管部门在批复的时候,需要注意消纳空间与并网时序的错位,防止踏空。

举例来说,2019年首批平价光伏项目申报时,各地依据的都是2019年当年的消纳能力进行批复的,但在这首批约14GW的项目中,大部分项目规划的并网周期是2020年,仅有5GW的项目承诺当年并网,实际上到2019年底并网的平价光伏电站项目不超过2GW。

另一方面,因为各省普遍都未对平价项目的并网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很多“指标”荒废,也浪费了全国的光伏空间资源。

从今年各省的平价申报政策看,仅有为数不多的省份进行了明确,其中陕西要求今年930前完成备案并且开工,2021年930前并网,河北并网要求为2021年630,湖南以及青海则要求2021年底前并网投运。

为有序推进平价项目建设,青海、陕西主管部门还在文件中明确了后续的监管措施。其中陕西明确逾期未开工、未建成投产的2年内不得参与陕西光伏、风电建设;青海则要求逾期未建成的取消建设权,另行安排其他企业建设。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只有规定了明确的并网时间,平价项目才能有序的推进下去。之前有业内人士告诉光伏們,一些2019年批复的平价项目都在等,等组件再降一点,但产品价格肯定是往下走的,那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投运?

这些迟迟不开工投产的项目实际上就挤占了各地当年的消纳空间,也浪费了全国新能源的空间资源。如果放任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会导致大批的获得批复的平价项目延期建设,形成恶性循环——批复了大量的项目,却无法形成有效的投产。

平价项目的审批权已经从国家能源局下放至地方主管部门,而我国光伏行业也即将进入平价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期间,如何更好的管理新能源的发展是地方主管部门需要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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