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表示,为进一步发挥平价光伏重点项目“稳投资”作用,结合全省“十四五”能源和电力规划初步思路以及光伏建设发展实际,根据省政府总体部署,决定将工作方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2022-2025年),并启动新一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新一轮重点项目启动总规模控制在150万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新增规模重点支持煤炭资源转型城市利用废弃矿区闲置土地建设项目。阜新矿区50万千瓦,抚顺矿区40万千瓦,南票矿区50万千瓦、北票矿区1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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