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的平价光伏竞争方案,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建设,每个项目最高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2020年首期新建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实施。
根据文件,2020年首期项目需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逾期取消建设权;项目建成后执行0.2277元/千瓦时无补贴电价;原则上一个投资主体在各州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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