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0〕297号)(附件)要求,我局拟组织本市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企业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请拟申报企业根据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3日前报送我局电子信息处。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在线申报;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在线申报。
二 行业规范公告自查
请已进入光伏制造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认真开展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采取线上报送方式,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线上提交;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纸质材料(一份)于6月23日前报送我局电子信息处。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宇得 电话:2896743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0〕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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