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
10月国家层面的政策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发电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补贴、光伏工程建设、供暖等多个方面。
10月20日,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正式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合理利用小时数、补贴电量、标准等信息。文件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一时间,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对风力、小水电、光伏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指出,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其他类型的光伏发电站系统参照执行。
10月19日,财政部发文《关于请提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需求情况的函》,拟提前下发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要求各地财政厅(局)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所对应的补贴资金需求。其中光伏扶贫项目、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19年竞价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确定的新增项目统计时间为2021年底,公共独立系统时间为2020年底;其他项目为2020年底。
另外,补贴拖欠问题在本月也得到了官方的准确回答。财政部“2020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发布了《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05号建议的答复》,就关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欠费问题的建议作出答复,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对光伏竞价项目、光伏领跑者基地等项目优先拨付补贴资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同时,光伏扶贫补贴问题、可再生能源供暖的问题也得到了官方回复。
关于光伏扶贫补贴问题,国家能源局配合财政部公布了三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符合国家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已全部纳入。目前财政部正在组织地方电网公司开展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发放工作。
可再生能源供暖的问题得到了国家大力支持。在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06号建议的答复》中,国家积极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开发运营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先进的项目运行和管理经验。
除此之外,10月底住建部发布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本规范是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运行及拆除等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建的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运行及拆除,必须遵守本规范。
地方政策
整个10月,来自天津、江西、安徽、四川、河北、山西等共计14个省出台了地方光伏政策。
电力市场政策
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已成必然趋势,虽然这条路并不平坦,但各省一直在电力市场中奋战。10月电力市场政策集中在河北、山东、四川、山西。
光伏扶贫政策
光伏扶贫政策一直在探索和细化,光伏扶贫政策管理体系日臻规范和完善,10月江西、吉林两省努力发展光伏扶贫工作。
光伏项目开发
为适应国家平价及低价上网发展趋势,结合电力市场化交易实际情况,部分省份规划装机目标,四川确定2020年度光伏项目开发规模为80万千瓦,其中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20万千瓦;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规划布局以水光互补建设模式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目标为300万千瓦。
为鼓励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相关政策》。
其他光伏政策
其他政策涉及BIPV、地方光伏补贴申报、光伏用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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