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金政办〔2020〕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网络强国,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5G商用和数字城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淮政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和统筹利用。推动所有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开放,协调督促相关物业企业做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配合工作,严禁物业企业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办公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构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港口、航道、车站、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市政绿化带、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电力塔等杆塔资源向5G网络设施开放。各单位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减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费用支出。各单位要严禁社会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造成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下称淮安铁塔公司)在计划建设施工前,应与相关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进场施工。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淮安铁塔公司要统筹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教体局、卫健委,金湖电信、金湖移动、金湖联通、江苏有线金湖公司、淮安铁塔公司等)
2.修编金湖县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根据5G技术标准发展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尽快组织修编《金湖县通信基站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0),明确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设施规模、布局及相关控制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规划实施,尤其在规划高铁、机场及大型场馆时,要同步规划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金湖电信、金湖移动、金湖联通、江苏有线金湖公司、淮安铁塔公司等)
3.优化工程项目网络建设审批流程。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基于5G网络建设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移动通信配套审批纳入县行政审批中心的审批事项,由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授权淮安铁塔公司入驻县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受理,推动移动信息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工信局,淮安铁塔公司等)
4.强化电力保障。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用电报装提供“一证办电” “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建立5G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率,保障5G基站正常用电需求。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严格落实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文件要求,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坚决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市监局,县供电公司)
二、支持5G融合应用
5.推动“5G+能源梯次利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落实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作为5G基站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推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在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的循环利用。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及再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拓展蓄电池回收网络,有效推动我县新“5G+能源梯次利用”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淮安铁塔公司、金湖电信、金湖移动、金湖联通、江苏有线金湖公司)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6.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5G发展协调机制作用,统筹解决5G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建立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建立5G建设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开发区、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县供电公司、淮安铁塔公司、金湖电信、金湖移动、金湖联通、江苏有线金湖公司等)
7.优化外部环境。加大对通信基站(含5G)电磁辐射科学认知的宣传,对5G新技术、新业态等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开发区、工信局、市监局、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淮安铁塔公司、金湖电信、金湖移动、金湖联通、江苏有线金湖公司等)
8.强化安全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阻扰5G通信基站建设,盗窃和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5G设施设备安全。若因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确需拆迁通信设施的,应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政策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开发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工信局等)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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