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按照《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嘉经[2019]1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嘉经[2020]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现进行2020年嘉定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嘉定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氢燃料汽车相关企业或机构。2、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意见》的要求,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实施细则》规定。二、申报材料1.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申报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照《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三、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各街镇;各街镇汇总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意见函,连同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经委。四、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9月25日。各街镇汇总后,连同出具意见函于9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区经委产业投资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五、联系方式部 门:嘉定区经委 产业投资科联 系 人:彭煜骅联系电话:59993271通讯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206室
附件1:《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