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两个细则”修订工作,从2019年3月开始,就会同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组织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调度机构和部分发电企业人员,成立了调度计划、新能源、一次调频、AGC四个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在疫情期间还召开视频研讨会,积极开展修订工作,并先后两次向电力企业正式征求意见。
各网省(市)电力调度机构对此次修订工作给予高度配合,均开展了新版“两个细则”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工作,对规则进行模拟运行分析,并对规则的调整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此次修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扩大参与主体,将风电场、光伏电站、生物质电站和储能电站纳入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辅助服务补偿品种,新增一次调频补偿和AVC补偿,实现补偿项目全覆盖;
三是全面提高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运行考核的标准,推进考核与补偿的算法精细化、科学化,特别是针对渝鄂背靠背投运、跨区大直流不断增加等新形势,重点对一次调频和AGC规则进行了修订;
四是将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和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费用的结算相互解耦,采用补偿费用按各电厂上网电量分摊,考核费用按不同机组类型单独结算的方式,促进考核与补偿更加公平合理;
五是精简技术指导与管理条款,进一步突出补偿考核功能定位。
新版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关注规则修订后的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两个细则”,更好发挥“两个细则”在提高并网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方面的作用。
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结合华中区域实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两个细则”指出,并网发电机组(含30MW及以上的风电场、3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原文如下: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