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2021年底光伏组件产能规划不低于50GW,本次投资是实现公司上述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借助大丰港开发区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效光伏组件领域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有利于公司抢抓产品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据称,项目投产满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135亿元/年(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预测2021-2022年光伏组件价格含税约1.3-1.4元/W左右,据此测算,项目满产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左右。该数据为初步预测数,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告表示,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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