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三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东电函〔2019〕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三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附件1)。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特此函达
附件: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清单(第三十七期)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电力管理和节能科李壮飞;联系电话:23660086,1868861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