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2019年度光伏产业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2018年度未兑现的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和2020年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执行,其中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为补充申报,已进入《2019年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产品无须申报。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辖区经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于4月3日前报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附件表格至市经信局网站(http://jxj.hefei.gov.cn)下载,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应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产业政策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生产场地、设备进行100%现场核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企业申报表上盖章确认。
联系人:姜发玉;联系电话:63538780。
附件:1.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
3.2019年度合肥市光伏屋顶产权人补贴汇总表
4.2019年度合肥市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汇总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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